桃城区防治大气污染出重拳

2016-12-30 17:55:04 来源:河北经济日报 责任编辑:韩旭
今年以来,桃城区积极采取各项措施,在全区范围内大力进行大气污染治理,通过禁止焚烧、企业错峰生产等管控措施,强化污染防治效果,确保区域内PM2.5下降10%以上。

    今年以来,桃城区积极采取各项措施,在全区范围内大力进行大气污染治理,通过禁止焚烧、企业错峰生产等管控措施,强化污染防治效果,确保区域内PM2.5下降10%以上。

    该区重点采取九项措施进一步强化大气污染治理。辖区内一律禁止焚烧秸秆、树叶、杂草、垃圾,烧荒等行为。严厉打击非法“小土企业”,非法小土企业一律取缔。水泥行业中,除承担居民供暖、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及有毒有害废弃物等任务且达标排放的企业外,其他企业于2016年11月15日至2017年3月15日一律错峰生产。铸造行业中,凡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铸造企业准入公告的企业,原则上于2017年1月1日至2月28日错峰生产,其他企业于2016年11月15日至2017年3月15日错峰生产。高架源监控企业达标排放,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一律停产整治。禁煤区内一律禁止销售、运输、使用散煤。禁煤区外一律禁止销售、运输、使用劣质散煤。应报废车辆一律禁止上路,重型和中型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绕城通行,无通行证一律不准进入城区。对化工园区及企业环境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建立档案,一厂(区)一档,不能稳定排放的企业要停产整治,排放达标的限产50%。(乔建良 李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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