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新闻网-衡水日报讯(记者袁昕 通讯员宋桂玲)自衡水市检察院召开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议之后,桃城区检察院高度重视,召开专题党组会进行研究部署,该院检察长张玉书就贯彻落实规范司法专项整治工作,提出“三个结合”的要求,确保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推进。
结合“六学”活动,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要按照市检察院“六学”活动的要求,通过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等方式,把领导讲话、党章检纪、五院思路、先进典型、执法规范、职业良知等学习内容,学深悟透,入脑入心。学习过程中,要注重对照“十三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反思剖析,要充分认识到在当前社会形势下开展规范司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不能存在厌倦、抵触情绪。检察机关的立身之本就是以执法办案为中心,而办案中最大的问题就是规范执法的问题,规范执法行为不是简单的、暂时的工作,是需要长期坚守和坚持的工作。要通过这次规范执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切实转变执法理念,筑牢规范司法行为的思想根基。
结合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要将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和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司法公正的突出问题,以及针对执法检查和抽样评估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克服各个执法环节中的不良习惯,使执法办案的各个环节体现法治的要求,使人民群众在每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同时办案中,还要严格遵守办案纪律,公正廉洁执法,真正做“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切实以“为民、务实、清廉”的形象提升执法公信力。
结合深化检务公开活动,进一步营造规范执法的阳光环境。要严格规范执法,就必须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要与深化检务公开相结合,抓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要始终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不折不扣地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主动告知当事人有关案件信息,依法向社会公开办案进程和处理结果。同时充分利用报刊、网站、微博、微信等多种渠道,开展检务宣传,营造规范执法的阳光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