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杜吉双)日前,我区2014年度新农合统筹补偿方案已经确定,参合农民年度补偿封顶线为十万元,较去年提高一万元。 今年我区新农合筹资标准由去年的每参合农民340元提高到390元,其中个人缴费为70元,为让参合农民最大程度的受益,区卫生局根据省卫计委、财政厅通知要求,对我区2014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方案进行了调整,并从1月份开始实施。
方案首次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版)》药品全部纳入新农合报销目录,乡级医疗机构对基本药物执行95%的补偿比例,县级以上住院补偿比例提高10%。方案规定,对《河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和《河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诊疗项目补偿规定(试行)》,区级医院目录内药品使用率达到90%以上,诊疗项目使用率达到85%以上;乡级医院药品使用率达到95%以上,诊疗项目使用率达到90%以上。方案还就特殊病种补偿、重大疾病医疗救治等方面做出具体规定。